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公共技术中心
2013-04-01 | 编辑: | 【

为确保实验室和人员的安全,给科研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实验室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实验室秩序,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操作有毒害、有刺激性或腐蚀性物质时,必须穿戴防护服和防护手套。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要保持清洁卫生,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杜绝污染。
  4.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严禁在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5.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6.进行高压、干烤、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压力等。
  7.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时,如发生菌液等溅出时, 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8.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9.离开实验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气、汽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10.各实验室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予奖惩,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药品。
  2.禁止使用实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装药品,更不要用烧杯等当茶具使用。
  3.浓酸、烧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切勿溅到皮肤和衣服上,使用浓硝酸、盐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时,均应在通风厨或在通风情况下操作,如不小心溅到皮肤或眼内,应立即用水冲洗,然后用5%碳酸氢纳溶液(酸腐蚀时采用)或5%硼酸溶液(碱腐蚀时采用)冲洗,最后用水冲洗。
  4.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使用明火。切忌将热电炉放入实验柜中,以免发生火灾。
  5.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空试剂瓶要统一处理,不可乱扔,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垫好,若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软后开启,严禁用锤砸、打,以防破裂。
  7.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先轻摇动以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
  8.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布时应垫有棉布,两手都要靠近塞子或用甘油、甚至水,都可以将玻璃导管很容易插入或拔出塞孔中,切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9.开启高压气瓶时应缓慢,并不得将出口对人。
  10.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要严禁烟火,不准吸烟或动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安全存放要求。使用酒精喷灯时,应先将气孔调小,再点燃。酒精不能加的太多,用后应及时熄灭酒精灯。
  11.严禁用湿手去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凡漏电仪器不要使用,以免触电。
  12.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
  13.发生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
  14.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用的所有仪器,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完毕后拔出插头,将仪器各部旋钮恢复到原位。
  15.下班时,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种资料,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
  三、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1.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由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
  2.各仪器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不得私自拆动,应及时报告通知相关人员,经负责人同意后送仪器维修部门。
  3.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4.初次使用公共仪器,首先要仔细查阅仪器说明书,并在技术人员或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仪器操作,如有问题,随时向技术人员请教,请勿擅自使用。
  5.使用大型精密仪器,应提前一周向技术管理人员预约,由其安排具体时间并负责仪器操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6.易被潮湿空气、酸液或碱液等侵蚀而生锈的仪器,用后应及时擦洗干净,放通风干燥处保存。
  7.易老化变粘的橡胶制品应防止受热、光照或与有机溶剂接触,用后应洗净置于带盖容器或塑料袋中存放。
  8.各种仪器设备(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开。
  9.一切仪器设备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得外借,使用的按登记本内容进行登记。
  10.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11.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因保管不善致使仪器、器械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检验员岗位职责
  1.检验人员应系统掌握检验方法和检验所依据的标准,了解检验过程。
  2.做好检验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仪器,设备,试剂,药品,标本等),并保证达到检验要求。
  3.对所领用的精密贵重仪器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精密贵重仪器要记录档案,明确责任。要熟悉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的功能,特点和操作方法,要具备维护,保养的知识,并能进行简单维修,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酌情处理。
  4.遵守实验室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时要坚守岗位,配合主管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5.实验室人员要经常打扫和保持实验室的环境卫生,使用的仪器、药品要经常洗涤、擦拭,做到窗明几净,台面整洁,放置有序,标志分明,使用方便。
  6.加强仪器设备和器材的管理,保证帐、卡、物相符,如有损坏、丢失,必须上报主管领导研究处理。对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损坏严重无法修理的仪器、设备和失效药品,实验室统一上报,经批准后进行妥善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拿用。
  7.检验人员要本着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实验中各类药品的使用量,不得随意浪费,对损坏的仪器将按个酌情进行处理。
  8.一般常用的仪器和药品的领用由检验人员填写领用单,上级主管签字后,在库房领取,精密贵重仪器领用须主管和负责人签字。任何人不得将实验室任何物品转送他人,公司其他部门借用仪器药品,须经主管同意后,并办理借用手续。外单位及个人借用须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9.加强工作,确保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中毒、爆炸等危险事故发生,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各实验室门窗、水、电是否关好,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对废液要倒在统一指定的地方,及时销毁处理。
  10.完成上级主管交给的其他任务。
  五、药品管理制度
  1.依据本室检测任务,制定各种药品、试剂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等。
  2.各药品应建立账目,专人管理,定期做出消耗表,并清点剩余药品。
  3.药品试剂应分类陈列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标签完整,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易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
  4.剧毒药品应锁至保险柜,配置的钥匙由两人同时管理,两个人同时开柜才能取出药品。
  5.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程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黑纸包裹,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
  6.购买试剂由使用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任何人无权私自出借或馈送药品试剂,本公司或外单位互借时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
  六、实验室卫生制度
  1.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2.实验室应井然有序,不得存放实验室外及个人物品、仪器等,实验室用品要摆放合理,并有固定位置。
  3.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筒内,并及时处理。
  4.实验室应具有优良的采光条件和照明设备。
  5.实验室工作台面应保持水平和无渗漏,墙壁和地面应当光滑和容易清洗。
  6.实验室布局要合理,一般实验室应有缓冲间和无菌室,无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安装空调设备及过滤设备,无菌室内空气测试应基本达到无菌。
  7.严禁利用实验室作会议室及其他文娱活动和学习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