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所发展需求,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对研究所管理部门副职岗位采取竞争性选拔的方式,在研究所内部进行竞聘上岗,现将有关岗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党委(纪检)办公室、科研处、财务处、人事处、研究生教育处副处长(副主任)各1人。
二、岗位职责
1、办公室副主任
协助主任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安全、保密、网信等业务。
2、党委(纪检)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负责所党委、纪委各类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纪检和审计工作;负责加强党建研究和制度建设工作。
3、科研处副处长
协助处长负责部门重要规划的制定、实施和各项总结;负责科研项目、成果和平台的统筹和管理;负责部门创新文化建设;协助处长完成研究所重大部署和对外联络工作。
4、财务处副处长
协助处长开展财务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及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内控制度;协助处长做好资源配置工作;协调对接各类检查和审计工作;负责财务资料和账务稽核编报相关财务报表及分析报告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人事处副处长
负责人才培养、引进、激励等管理工作;负责薪酬、社会保障管理工作;协助处长完成其他工作。
6、研究生教育处副处长
协助处长做好处内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负责研究生学位与培养相关工作;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和研究生评优工作;负责研究生突发事件与紧急救助工作;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
三、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应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3、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三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四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职业准入要求的岗位,应满足相应的准入要求。
6、从事党务、人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层干部,必须为中共党员。
四、招聘办法及要求
1、自发布招聘通知起,研究所内在编职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以收到报名材料为准。
3、通过资格审查的竞聘人参加岗位竞聘,报告时间10分钟以内。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对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竞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将不通知参加竞聘,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人事处 严海璘、蒋慧萍
联系电话:0991-7885312;15770085218;13579861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