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和落实伊犁州与研究所科技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经请示新疆分院,特提前启动2013年度研究所“西部之光”计划联合学者、重点及一般项目、西部博士专项资助立项评审。
拟申请立项的科研人员请按照项目指南进行项目设计。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一般和重点项目
每个项目经费支持25—40万元,执行期为4年。
1.申报人条件
申报者年龄须在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于副研究员岗位(研究员不再申请一般项目),并有5人以上且年龄、专业等结构合理的科研小组。
2.选题要求
应立足研究所的学科发展,选择与伊犁州的经济发展结合紧密的应用研究课题。
3.需提供的材料
《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及立项工作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二) 联合学者项目
每个项目经费支持50万元左右,执行期为4年。
1.“联合学者”项目应从研究所的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出发,要做对解决伊犁州区域经济、生态环境、资源、能源、农业、人口与健康等问题有重大现实作用的应用技术研究工作。
2.“联合学者”项目申报
以研究所科研人员为主要牵头人申请立项,但应有东部或海外优秀人才作为主要合作者。
3.申报人条件
(1)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应有较好的积累和扎实的基础。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有博士学位或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有5人以上结构合理的科研小组。
(2)东部或海外优秀人才作为项目主要合作者,每年在新疆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
(3)申请“联合学者”项目的科研人员,如果正在执行“西部之光”计划的一般或重点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请此项目。
4.需提供的材料
提交《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联合学者项目申请表》及立项工作报告,电子版和纸质件各1份
(三) 西部博士专项资助项目
每个项目经费支持40万元,执行期为4年。
1.申报人基本条件:
(1)在科学研究中有扎实的基础和较好的积累,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3)已招聘到研究所不满2年的博士、博士后和研究所中获得博士学位不满2年的青年科研人员。
2.需提供的材料
《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西部博士资助项目”申请表》及立项工作报告,电子版和纸质件各1份。
二、项目评审主要内容
(一)申请者的科研经历、学术水平,承担和参与国家或地方项目情况;
(二)申请的科研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意义及可行性,优先支持直接为伊犁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课题和任务;
(三)科研项目团队的构成情况。
三、时间节点与其他事宜
(一)项目申报材料须于2012年10月25日19:00前交科研处。电子版发至fengxw@ms.xjb.ac.cn,纸质版送办公楼2016室。
(二)项目立项评审拟定于2012年10月底前完成。评审时,参评人员须制作PPT文件,具体安排详见评审通知。
(三) 本通知中各种表格均可从所主页“通知栏”内下载。表式、字体一律按照下载原件式样填写。
附件:2013年度新疆生地所“西部之光”计划项目指南
科研处
2012年10月8日
附件:
2013年度新疆生地所“西部之光”计划项目指南
(一)战略规划研究
£ 伊犁州县域发展规划研究;
£ 伊犁重大工程、专项、生物技术和现代农业产业化规划研究。
(二)推动试验示范,提高环保科技水平
£ 伊犁河流域污染治理研究与示范
£ 伊犁生物多样性保育研究与示范
£ 伊犁生态系统修复研究与示范
(三)应用现代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 生物技术研发
£ 生态农业技术研发
£ 特色农业与高效农业技术研发
£ 矿产资源开发
£ 水资源高效利用
£ 生态与环境监测
£ 灾害监测
附件下载: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西部博士资助项目”申请表.doc
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联合学者”项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