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基金委通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提交工作已开始,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结题报告的提交工作。
一、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的请与科研处联系)。
二、结题材料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1.财务审核
填写结题报告中《经费决算表》和《经费使用说明表》---->至财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财务处签字。
2.科研处审核
请务必于2015年1月30日前携带《经费决算表》、《经费使用说明表》(财务已签字审核的)与一份纸质版《结题报告》(含附件材料)---->至科研处审核。
3.网上在线提交
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在线提交《结题报告》,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4.提交纸质材料
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将生成的最终PDF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一份结题报告无需附件材料,一份结题报告需附所有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后(项目负责人有三处签名)报送至科研处。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三、注意事项
1.由于财务处和科研处审核需要时间,请大家尽早动手准备。
2.认真填写项目统计数据表一页,对所有填写数据,必须附加对应的附件材料。上传与打印的附件材料必须与项目数据表中填报的数据一致。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附件:1. 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
2. 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补充说明
科研处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