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分院通知,2015年“西部之光”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本年度“西部之光”项目进行了重大改革,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管理办法》,请认真阅读并及时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西部引进人才”项目
(一) 遴选条件
1. “西部引进人才”应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和团队组织能力突出,应符合用人单位相关岗位的聘用条件,年富力强(原则上能够任满3个聘期)。引进人才应与用人单位“一三五”规划相结合,并符合其学科布局和发展方向。
2. 申请人一般应尚未在院内单位工作并应承诺入选后可在6个月内全职到岗;已经到院内单位工作的,须是2015年1月1日以后从院外引进的优秀人才。
(二)经费支持与日常管理
1.中科院支持“西部引进人才”项目专项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科研费用、小型仪器购置、人员费用和访问交流。用人单位支持不低于50万元安家费。
2.“西部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推荐至新疆分院进行资格审查后统一报人事局,人事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遴选。
3.用人单位应与入选者签订《中国科学院人才计划管理协议》(“西部引进人才”的到岗证明和管理协议需报人事局备案)。
4.“西部引进人才”项目执行期为3年。
二、“西部青年学者”项目
(一) 遴选条件
1.“西部青年学者”A类(院内)项目重点支持西部优秀青年人才及其团队开展科研工作;“西部青年学者”B类项目支持优秀博士毕业生到西部地区研究所工作。
2.“西部青年学者”A类(院内)为用人单位正式职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学者,研究项目应符合研究所“一三五”规划的重要方向;B类为到用人单位工作的2014年7月1日毕业博士(含博士后)。
(二)经费支持与日常管理
1.中科院支持“西部青年学者”A类(院内)项目人才专项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科研费用、小型仪器购置、人员费用和访问交流;支持B类项目人才专项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科研费用、人员费用和访问交流。
2.“西部引进人才”项目申报由人事处负责,相关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何圆,电话:7885314
二、项目申报其他要求
1. 要求申报项目的研究区域限定为中亚地区,研究内容必须围绕中亚区域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
2. “西部引进人才”和“西部青年学者”项目其他遴选条件和管理办法,请参考《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加强院级人才计划管理的通知》(内网可下载)。
三、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1. 要求务必于7月27日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和《立项报告》一式一份(模板在内网下载)至科研处进行审核,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ofeng@ms.xjb.ac.cn ,并请及时准备汇报PPT,参加所内预答辩与分院正式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2. 联系人:姚峰,
电话:0991-7885315
邮箱:yaofeng@ms.xjb.ac.cn
附件:《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15〕77号)
科研处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