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自治区非教育系统2016 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73号),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受理时间为2017年4月1日至4月15日,西部项目申报必须提供正式邀请函,请申报者提前联系,以便申报。邀请函时间应为2017年9月-2018年9月期间。请有意申请人员参照附件中通知的具提要求申报,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准备相关事宜。
申请人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课题组长和室主任同意后,在项目受理期限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于2017年4月11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自拟单位推荐意见(word电子版)由室主任或课题组长签字同意的推荐表(http://www.egi.cas.cn/qt/bgxz/201601/t20160107_4515208.html)报送至党办人事处2002房间,过期不予受理。
自治区人社厅通知详情请见http://www.xjrs.gov.cn/zwgk/zxfb/201703/t8a4ac7025aab9fe8015aac6d4e4b0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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