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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地所在核电安全政策研究方面再获新进展

时间:2012-11-01

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西部能源与生态环境政策中心,以前期的核电安全政策研究为基础,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的Xu Yichong教授合作,在系统解析福岛核电事故方面再获新进展。文章在RENEW SUST ENERG REV在线发表。

在这篇21页的论文中,中澳学者通过收集美国核能管理委员会(NRC)的监管报告Mark I沸水反应堆的信息,比较3.11大地震冲击的日本四个核电站的Mark I沸水反应堆表现说明,即便是在超过安全设计标准的地震发生后海啸发生前,Mark I仍然可以实现安全自动停机。因此不能将福岛核危机归咎于核电技术。

进一步综合国际原子能署(IAEA)、日本原子能安全保安院(简称保安院NISA)、东电公司(TEPCO)和《自然》、《科学》及著名专业期刊上论文后,明确如果没有海啸发生,福岛核危机可以避免。通过追溯NISA、日本核安全委员会(NSC)报告、以及日本地震学家发表的论文和会议报告,发现仅从2002年算起,福岛第一核电站收到了六次提高海啸预防能力的警告或建议,但保安院与东电公司置若罔闻。作为在全球最活跃板块碰撞带的国家,日本几乎建立了世界上最完善、最先进的地震与海啸预报系统。例如,这一系统可以在3.11地震后几秒之后让东京的地铁停驶。但为什么福岛第一核电站却可以忽视预防海啸的警告呢?中澳学者提出,这是植根于日本“Japan, Inc”管理文化下的、以核电村为载体、以不透明为特色的“日本核电监管模式”。

综合比较三里岛、切尔诺贝利、福岛核灾难,中澳学者认为,“日本核电监管模式”导致了福岛核危机。基于这样的认识,文章提出建立透明监管模式,保障核电安全的建议。

文章的审稿人对文章给予了很中肯的评价。审稿人之一:通过完整的数据链厘清了福岛核危机的争议,不禁说明了地震与海啸对福岛核危机的影响,而且也辨析了技术、自然、管理对核电安全的影响

审稿人之二:作者还原了福岛核危机:(1)核电技术是安全,(2)自然灾害可以预防与应对,(3)糟糕的监管模式是核危机的根源。这对管理体系缺乏透明的发展中国家核电的发展提出了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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