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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2006-2020)修编》与《新疆克拉玛依市“十二五”低碳经济发展规划》通过验收

时间:2011-05-10

5月5日,由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联合编制的《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2006-2020)修编》和《新疆克拉玛依市十二五低碳经济发展规划》通过验收。克拉玛依市副市长杨晓伟等相关领导、专家出席并听取了汇报。新疆生地所党委书记、副所长田长彦参加验收会。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2006-2020)修编》结合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现状大量前期论证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市空气环境污染、水环境污染、固体废弃物、噪声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生态建设的具体方案,以及生态建设和环保能力建设的重点;提出了实施产业基地与企业集群、外向型与国际化、人才强市与创新驱动、绿色增长与可持续发展“四大战略”;以实现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城市、国家人居城市、国际低碳石油经济示范城五大战略为目标;旨在将克拉玛依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循环经济型、低碳经济型、生态型、园林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新疆克拉玛依市“十二五”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在综合分析国内外低碳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及克拉玛依能源消费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克拉玛依市低碳经济发展的思路、目标与建设重点。

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科研院、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中石油克石化分公司、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共19人组成专家评审组(自治区环保局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长贾尔恒担任评审专家组组长)经认真讨论后同意两项规划通过评审。他们认为,两项规划战略思路与规划方法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规划目标具有较好的可达性。两项规划修改完善并报经克拉玛依市政府批准后,将作为“十二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内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保护和低碳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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